郧阳移民产业园建设项目EPC(HBYY-202502FJ-******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YY-202502FJ-******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郧阳区谭家湾镇十方院村2组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15.78亩,总建筑面积 33491.70平方米。主要建设碳酸钙、石英石等材料加工车间26030.4平方米,成品及原材料仓库 4494.58平方******消防、电气等附属设施,同步配备相关设施设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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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范围为总承包管理、工程设计、施工、交工验收及缺陷期修复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1)工程设计:对施工图进行限额设计和优化,报价范围内的专项设计、配合评审,以及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配合项目业主进行项目评估、验收、奖励申报工作等; 2)工程施工:按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及合同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进行施工及本项目验收、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保修等所有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4-01 合同估算价:13228.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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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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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人员要求:①设计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②项目经理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③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4、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如下任意一项业绩:①具有1项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的工业厂房的设计业绩;②具有1 项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工业厂房的施工业绩;③具有1 项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工业厂房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中标公示网页截图;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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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2月20日至2025年02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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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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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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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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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9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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